为做好天桥区2018至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学生在线提出申请截止时间:9月12日
资助中心受理审核时间:8月1日至9月12日
高校回执录入和确认截止日期:10月10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2018年新录取及在读大学生、预科生;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年龄在25-60周岁)户籍均在天桥区所在地。
三、贷款额度
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必须详细、真实),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续贷和已经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盖章)。
所有申请2018至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签订电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续贷的学生需同时提交“续贷声明”,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
(二)贷款申请受理。
1.首贷
2018年新录取或在读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天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天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2.续贷
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未变更)任何一方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提示:现场办理前,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3.注意事项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合同》经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审批后生效。一经审批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在此期间,不良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申请车贷、房贷造成负面影响。
签订合同后,借款人一定要妥善保管以下材料:
《借款合同》;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且《受理证明》下方有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名及初始密码。
(三)贷款学生报到注册。
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本人身份证、《贷款合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提请高校经办人录入回执。
(四)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
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贷款受理证明》,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然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五)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资金划转和本息回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完成。由“支付宝”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天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天桥区教育局207房间
天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电话:80998108
?????????????????????????????????????????????????????????????????????????????? ? ?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局
??????????????????????????????????????????????????????????????????????????????? ????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