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雷尔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广告牌加工项目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联系电话:86163280 电子邮件:glk3280@126.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朝阳街9号 ?? ?邮 编:25001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广告牌加工项目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梓东大道 299 号鑫茂齐鲁科技城 139 号楼 101 | 山东雷尔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山东初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广告牌加工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地面积360平方米。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污染控制工作。喷印机和写真机工作时使用油墨产生的 VOCs 经集气罩收集,??????????????????????????????????????????????????????????????????????????????????????????????????????????????????????????????????????????????????????????????????????????????????????????????????? ? 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经 25 米排气筒 P1 ? 有组织排放,未经集气罩收集的 VOCs 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 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 第 4 部分:印 ? 刷业》(DB37/2801.4-2017)表 2 印刷生产活动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为 50mg/m 3 ,排放速率执行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 2 印刷生产活动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即 1.5kg/h 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的VOCs 满足 山东 省《 挥发 ? 性有 机 物排 放标 准 第 4 部分 :印 刷业 》(DB37/2801.4-2017)表 3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 雕刻机切割时产生的金属粉尘、亚克力板粉尘以及 PVC 板粉尘。在雕刻机上方加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经一根 25m 高的排气筒P2 排放。未经集气罩收集的颗粒物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0mg/m 3 );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25m 排气筒排放速率 14.45kg/h);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各设备位置,并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对应标准。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生产余料、废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 UV 灯管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喷绘车间和写真车间周边 50米的范围以及雕刻车间周边 50米 ,此范围内不得建设学校、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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